[bug]根据新的差旅单明细填写规则,现存的住宿费超标判断有冲突

发布于 2021-07-14  398 次阅读


以前的判断: 出差两天住宿费只计算一晚  【逻辑:当天数>2 , 住宿费金额超标警告为: 标准*(天数-1)】

eg: 7月10日出差,7月11回来,实际上就只是住了10日晚上。

现在出差明细分拆为根据地点单行填写, 比如7月10日出差到大理,7月11日到15日在大理,7月16日从大理到德宏

按照日期和地点分拆后,中间的7-11至7-15的这五天实际都是在大理住宿的, 但是原来的判断是只能住宿四天,故此去掉此控制条件,使得连续的出差住宿费可以正常填写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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